南都訊 為了讓孩子在學校吃得安全、營養、健康,加強和保障廣東省校園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和保障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每餐有學校相關人員陪餐,并有計劃地邀請家長委員會代表輪流陪餐。高等學校每學期各食堂陪餐次數20次以上。嚴禁將學校食堂分包或者轉包,嚴格校園商超和風味檔口管理。《通知》明確,力爭到2020年底,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實現學校食品安全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全覆蓋。
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通知》明確,落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校長(園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制度,明確并公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做好日常自查、采購驗收、索票索證、食物留樣、清洗消毒、從業人員管理等工作,定期對學校食堂、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同時,完善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學校應按要求配備國家或省級規定的、符合有關要求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營養健康管理人員,宜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和餐飲承包企業應當按要求分別配備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安全相關人員應當定期接受培訓和考核,熟練掌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面的知識。加強廚工等從業人員日常管理,嚴禁帶病上崗。
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每餐有學校相關人員陪餐
《通知》要求,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學校應當建立陪餐(同餐)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陪餐人員安排等信息。落實集中用餐陪餐(同餐)工作,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負責人輪流陪同學生就餐,與學生共同排隊購餐,同區域用餐,并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學校建立家長陪餐制度。
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下同)、幼兒園應當每餐有學校相關人員陪餐,并有計劃地邀請家長委員會代表輪流陪餐。高等學校應當至少每天有學校相關人員陪餐,多個食堂的可輪流安排陪餐食堂,保證每天兩個以上(含兩個)食堂有人陪餐,每學期各食堂陪餐次數20次以上。食堂由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的學校,以及集中配送供餐的學校,還應建立餐飲經營企業和供餐單位相關人員陪餐制度。
嚴禁將學校食堂分包或者轉包
《通知》指出,堅持學生食堂公益性原則,提供食堂建筑設施,按照非經營性資產管理,對服務實體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承擔學生食堂的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和更新,空調、電梯等大型配套服務設施投入和運行費用;落實用水、用電、用氣居民優惠使用價格和稅收優惠政策;不以任何形式從學生食堂盈利。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校參照執行。
嚴禁將學校食堂分包或者轉包,嚴格校園商超和風味檔口管理。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自動售賣機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建立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美食廣場或風味餐廳等集中提供特色餐飲的場所,應納入學校“五統一”管理(即統一采購驗收、統一索證索票、統一人員管理、統一餐具洗消、統一食品留樣),不得將校園商超或學校食堂(檔口)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
校園商超應售賣健康營養的食品,避免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禁止售賣“三無食品”“五毛食品”、假冒偽劣食品、過期變質食品、散裝食品、自制熟食等,禁止向中小學生售賣煙、酒等。
探索具有嶺南特色的營養健康膳食模式的示范推廣
《通知》要求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膳食營養指南,開展學生營養健康相關活動,科學制定食譜,強化營養配餐工作,提供“低油、低鹽、低糖”飲食,有條件的學校應當每周公布學生餐帶量食譜和營養素供給量。
推進營養套餐試點供應。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要積極弘揚我國傳統飲食文化,著眼嶺南特色,開展營養均衡配餐及食譜研究,探索具有嶺南特色的營養健康膳食模式的示范推廣,可參考各地各校推薦的營養食譜集制作營養套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成立學生營養健康專業指導機構,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膳食營養指南和健康教育的相關規定,指導學校開展學生營養健康相關活動,引導合理搭配飲食。
《通知》提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商店、飲食店的檢查,堅決查處出售“三無食品”、“五毛食品”和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校園周邊外賣管理,為學生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環境。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的健康飲食提供營養指導和培訓。
此外,《通知》指出,中小學、幼兒園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鼓勵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鼓勵各地各校食堂購買食品安全責任險。
力爭到2020年底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
《通知》明確提出,學校食堂要全面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水平,用科技化、智慧化、信息化支撐監督,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力爭到2020年底,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實現學校食品安全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全覆蓋。
同時,加強應急處置與輿情應對管理。各地各校要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參照廣東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研究制訂并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定期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立即響應,有效實施。第一時間關注和管控網絡輿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做到早掌握、早報告、早處置、早化解,防止輿情向食品安全事件和事故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