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年來,與校園食堂有關的糾紛成為令人矚目的現象,不乏上千學生與食堂發生沖突的例子。就在上月,還發生了一起更為惡劣的事件,“南通大學食堂員工圍毆大學生”:有大學生在校園內設點分售400余份早餐,卻遭到學校食堂承包經營戶的毆打,不少學生表示憤慨,稱這些食堂為“黑心食堂”。校園食堂與學生們的矛盾,為何會如此之大?
近年來,與校園食堂有關的糾紛越來越多
激烈糾紛層出不窮在與校園食堂有關的糾紛中,發生打砸事件自然是最為嚴重的一種,相信不少網友對近年發生的這類事件印象深刻。不妨稍微回顧一下鬧得比較大的幾次事件:
2010年11月,貴州省六盤水市第二中學發生上千名學生打砸食堂事件,校園大食堂被砸得面目全非,上千人參與,所幸無人受傷。學生們砸食堂的原因,在于學校食堂在短期內就進行了兩次調價。
2013年9月,河南商丘市柘城縣第二高級中學也發生了一起學生打砸食堂事件,也號稱是“千人參與”,原因則是“食堂比飯店都貴”。
2014年11月,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人和校區,更是發生了“3000人砸食堂群毆校長”事件,不過其后有消息稱對事態的描述有夸大,而事件的起因,依然是“不滿學校諸多物價水平偏高”。
河南商丘永城三高學生砸食堂事件
2015年5月,又發生了一起河南商丘永城三高學生打砸食堂事件,原因據稱是食堂經理毆打賣雞蛋老人,校方不給予回復,食堂經理失蹤。“上千名”學生強烈抗議,打砸食堂。這次最夸張的是,特警前來維持秩序時,連警車也被學生掀翻砸爛。
如此頻發的大規模打砸食堂事件,足以證明學校食堂與學生之間的矛盾有多么普遍,矛盾的起因絕大多數與學生不滿學校食堂價格有關。
一個不斷蔓延的新矛盾:學校開始禁止外賣——這也往往被認為與食堂有關隨著“互聯網+”與O2O產業的興盛,通過手機叫外賣成為越來越受人們歡迎的選擇。大學生們自然也不例外。但檢索社交媒體即可知道,目前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大學開始禁止外賣。如去年10月南昌大學就禁止外賣進入學生宿舍,今年9月江蘇常州幼兒師范學校甚至發布通知稱“吃外賣罰500元”。今年3月,人民日報微博發布了一則新聞:黑龍江中醫藥大學的同學和周邊小販們,在校方嚴令禁止買外賣的情況下,“用生命”演繹了一把為了吃飯也是蠻拼的。照片里,買賣雙方不顧學校豎起的三米高墻,爬上墻頭傳遞著塑料袋包裝好的食物。此情此景,真是讓人捏一把汗。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禁止外賣后,外送人員爬墻送餐
學校禁止外賣,雖然往往打著為了食品安全、校園安全的招牌,但很多人都認為,這更主要是為了保證校內食堂的利益。因為外賣是如此風靡,去食堂吃飯的人變得越來越少。上月的“南通大學食堂員工圍毆大學生”就與此有關,外賣性質的大學生分售早餐大大影響了學校食堂承包經營戶的利益,從而引發了肢體沖突甚至是“毆打”。據報道,事發時附近就有學校保安,但保安并未阻止毆打行為。
還未發生沖突事件的,學生也往往被食堂欺壓,敢怒不敢言在那些未發生大規模沖突的學校,也不代表學生跟食堂之間沒有矛盾。越是小地方,越是學生弱勢的初中高中,往往發生學校聯合食堂欺壓學生的事件,有來自黑龍江肇東的網友就反映當地有眾多學校在放學期間依然利用封門、處罰等方式讓學生留在校內,強迫其在高價的校內食堂、超市中消費,從而“日進斗金”。
四川儀隴新聞網一篇文章揭秘了儀隴縣文星中學食堂黑幕:學校食堂被某教師及家屬承包,而據在此學校煮飯的員工透露,他們在制作包子時,為了發面速度快,包子蓬松、雪白、賣相好,就使用了泡打粉,含有“鋁膨松劑”這種化學成分,“他們自己也不敢吃自己做的包子”,有位煮飯員工說。還有一些學生反映,只要他們進入了校門就不得放他們出去,一切日常用品及零食都必須在學校小賣部購買。
食堂糾紛的原因并不復雜——偽市場化
全國各地之所以頻出校園“黑心食堂”,理由其實并不復雜,說白了,其實就是“偽市場化”——學校把食堂的經營權外包給私人營業者,但其中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在監管方面又做的很不好。總的來說,大底有三種普遍的現象。
學校與食堂、超市之間,經常有利益輸送據《讀天下》的一篇調查性報道,在學校食堂承包招商過程中,最后保留的競爭者多為學校老師的親戚、校門外門店的老板或其他關系人。報道提到,劉先生曾多次參加某學校食堂承包招商,對于招標,他深有體會。“當時學校定的標底是10萬元,而招標成功的承包商投標 費是9萬元,其他競標者定出的投標費遠遠 高于學校標底,為什么學校看中低標者?” 當時的劉先生不明白,但沒過多久就有“行家”點醒他了,“學校的投標就是一種走過場”。
一些號稱平價的校園超市,實際上并不平價
道還提到,在學校,商店(超市)是僅次于食堂的第二大壟斷。 學校商店主要采取兩種形式經營:一是承包經營,將學校內或學校周邊自有沿街房屋,以固定收取承包費用的形式交給 校外人員或校內員工經營,學校不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享有經營成果,只負責收取相關費用; 二是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經營,學校每年收取租金。 和食堂一樣, 為加強學生的日常管理,許多學校規定學生不準外出消費,直接致使壟斷地位的穩固。而結果是什么呢?曾有調查機構做過調查,學校超市銷售的文具和食品的價格, 普遍高于外面超市 3%—6%。在這樣的“高價”下,學校超市 還經常出現過期產品,為了利益最大化,超市經營者往往將一些質次價高的商品擺上柜臺,甚至銷售“三無”和過期食品。
四川巴中在上月發出的一則專項清理整治通告,足以證明上述報道的說法并非虛言——“專項清理主要包括校舍使用、食堂承包、學校資產管理、閑置校舍管理等四方面內容。重點治理未經批準,學校擅自出租、出借學校校舍行為;將出租、出借學校校舍等資產收入設為‘小金庫’,揮霍浪費、亂發錢物等行為。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由學校舉辦原則,重點檢查學校將自有食堂低于市場價格承包給個人,食堂承包人又未對學生讓利的行為;簽訂‘永久牌’食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期限太長明顯不合理,造成學校食堂管理障礙,飯菜質量低劣,學生家長意見較大的;在學校食堂、小賣部承包中存在利益輸送的。”
由于學校和學生地位的不平等,面對學生的不滿,學校往往實行高壓政策存在利益輸送,學校成為食堂、超市經營的直接利益關系人,那么這個本身應該作為外包監管者的角色,就完全不一樣了。但學校對學生的監管力量,卻是天然存在,并難以撼動的。有論者就發現,從一些跟食堂糾紛有關的學校公告就可以看出,在一些學校的管理者看來,學生就應該是“聽話的羔羊”,不想無奈忍受而“造反”、“起義”的, 必然是“個別學生想挑起事端”。從一個例子很容易看出學校是否霸道:目前,不得強制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棉被等生活用品已被各級管理部門反復重申,但霸道的往往學校依然如故,有些學校要求每個新生入學都去領取一個大包裹, 里面包括幾十件大大小小的生活用品——軍訓服裝類、生活用品類、床上用品類甚至還有收音機,都必須強制消費。
就是為什么一些明顯的不合理現象,在很多學校大行其道了。前面提到的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人和校區“3000人砸食堂群毆校長”事件,很多學生之所以如此憤怒,僅僅是因為在這個比較偏僻的小區,“一瓶礦泉水外面賣2元,這里就要3元,易拉罐的可樂比外面貴5毛,塑料瓶裝的可樂賣4塊”。
學生對飯菜價格的不滿,往往會發泄到打砸食堂上面
除去“黑心學校”與“黑心食堂”勾結外,還有一些情況是學校可能并沒有在食堂經營方面攫取多大利益的想法,但作為一個承包經營權的審批者,本身做得很差勁。有調查發現,某高校四個食堂承包給一個承包商管理,食堂提供的服務和食品價格都由承包商決定,根本沒有其他經營者與其競爭,廣大學生消費主體沒有選擇的空間,失去了市場的調節作用,在經營中很容易出現飯菜衛生不合格、食品價格混亂、工作人員服務質量低等一些列問題。
之所以無法制約“黑心食堂”,關鍵是學生們不能用腳投票
大多數學校食堂,并不是公益性不夠的問題幾年前的高校食堂濟南會議就表明,要進一步加大對學生食堂的政策支持和經費補貼力度。要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分別按居民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食堂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學生食堂建筑設施由學校提供,按照非經營性資產管理,不計提折舊,對服務實體實行“零租賃”,免收管理費。學生食堂的大型維修改造、大型餐飲設備配置和更新,空調、電梯、供暖等設施投入和運行費用由學校承擔。
會議還提出,各學校要統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收入等資金渠道,根據在校生數,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資金,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根據價格上漲情況,適時對學生食堂(包括社會企業經營的食堂)進行補貼,抑制飯菜價格過快上漲。同時,各學校要根據物價上漲情況,適時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臨時補貼或提高資助標準。
相信多數高校并不是沒有執行這些規定,學校食堂總體上還是體現了一定公益性的,但為何學生們往往還極為不滿呢?
簡而言之,不在食堂吃飯的人制定食堂的規定,問題往往就難以避免其實,校園里的“黑心食堂”之所以往往得不到有效監管,刨去利益相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外,很大原因是監管者根本不在學生食堂吃飯,又怎么去為學生利益考量呢?而學生作為食堂的利用者,在食堂經營方面毫無話語權,卻往往必須在食堂就餐,才是根本問題所在。
國外經驗的很重要一條是,后勤服務往往有學生參與經營。英國高校食堂有學生會經營的餐廳;德國學生食堂設有學生品嘗員、民意調查員,除定期向食堂領導作出評價、提出建議外,還將經營情況向學生公布。這自然能夠使學生普遍感到滿意。
英國校園的學生餐廳
所以,中國校園食堂的當務之急,是成立師生、家長共同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尤其要注重學生本身的作用,在食堂經營方面有一定的話語權,達到經營者、學校、學生之間的利益平衡。并且,絕不應該強制學生必須在食堂、超市消費。
而像之前提到的外賣問題,學生也應該有權利代表自己利益提出不該一刀切:第一點,對于食品安全問題,外賣平臺本身會監控,現在的點評機制也有對商家的制約方法,大不了還有食品安全法來整治商家,何必那么怕?更不用說校內食品本身往往也不安全; 第二點,對于外賣人員進校造成的不安全,也不必那么害怕,集中管理,持證登記,都是解決辦法,為何非得禁止外賣?學生理當為自己的權益進行爭取。